南宁家教网 我校教师代表参加全区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班学习


来源:南宁家教之家 日期:2017-04-21

 

南宁家教2017-04-18 09:19 教务处 马宇鹏 27次阅读

南宁家教之家2017年4月13-14日,2017年全区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班在梧州学院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2016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提高学籍学历管理能力,规范学籍学历管理和增强法治观念及服务意识。我校教务处副处长朱名燕、学籍科副科长马宇鹏参加了培训班的学习。

 我校朱名燕、马宇鹏同志参加全区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班学习南宁家教网

培训班还邀请了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黄瑞捷老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释义,并对2017年全区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她要求全区高校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进一步执行政策规定,修订好各高校学生相关的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的配套管理规定和办法。根据新规定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格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做好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和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的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学籍学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籍学历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升队伍素质,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高校学籍学历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王廷主任主持培训班开班典礼并作重要讲话,梧州学院副院长玉振明致欢迎辞。玉振明副院长致辞中说到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是今年高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教育厅举办的学习班表示非常支持,并介绍了梧州学院基本情况及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经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王廷主任作了开班典礼重要讲话,王廷主任在讲话中给参会全区各高校提了三点建议:1.提高认识,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2.落实依法治校,建章立制,法制化管理;3.创新各校特色制度、管理方式。会上,王廷主任还传达了参加全国学籍学历管理培训班的会议精神,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作了进一步的解读。

一直以来,我校学籍科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学籍学历管理政策,认真严谨开展相关工作。本次培训会后,更要落实会议的精神,加强法治观念,提升服务意识,认真严谨的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相关学籍学历管理制度,做到学籍管理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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