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家教网关于进一步做好南宁市教育系统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宁家教之家 日期:2017-04-19

南宁家教网关于进一步做好南宁市教育系统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南教办〔2017〕51号

 

发布日期:2017-04-17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南宁家教之家根据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推进首府教育现代化建设传递好声音,凝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教育内外部舆论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教育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报送本辖区、本部门教育宣传工作计划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二层机构于每月3日前(从今年5月开始)填报本月本部门的教育宣传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如是计划以外的临时性活动,各部门和各学校的通讯员可扫描“南宁市教育系统宣传工作群”微信二维码(见附件2)进入微信群中发布活动信息,以便提前告知有关媒体到现场采编信息。南宁家教

  二、做好南宁教育宣传平台的推广工作

  目前,南宁教育宣传主要是通过“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南宁日报·南宁教育周刊》、南宁电视台《校园最前线》和《校园大视界》平台进行宣传推广。请各学校按照附件3的要求积极推广南宁教育宣传平台,扩大教育宣传受众的覆盖面。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做好辖区内学校的教育宣传平台的推广工作,督促学校师生积极关注南宁教育发展的宣传报道。

  三、做好教育宣传报道工作

  (一)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南宁日报·南宁教育周刊》、南宁电视台《校园最前线》和《校园大视界》的舆论导向作用,选派责任心强、新闻敏感性强、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通讯员,积极撰写教育宣传稿件,主动提供线索,配合接受采访。

  (二)各部门和各学校应在事件发生1个工作日内完成稿件撰写工作,经学校领导审核把关后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超过时限的稿件不予采用。报送稿件时应在稿件末尾注明单位名称、报送日期、撰稿人、摄影师及审签领导姓名等基本信息。宣传报道信息应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提供配图最多不超过5张,图片以jpg格式报送(请勿将图片插入word文档一并报送)。

  (三)鼓励以专题报道的形式报道部门或学校近年来开展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我局将选送优秀的稿件给相关媒体开展专题报道,不断提高教育宣传报道的广度与深度。

  四、做好本部门网站及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工作

  (一)各单位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门户网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有专人负责发布和维护网站,定期对网站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各单位和各学校要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南宁市教育工作绩效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南教办〔201686号)中的附件2、附件3和附件8(如印发2017年绩效指标考评细则的文件,则以2017年的文件为依据)对门户网站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考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的运营管理。同时,各部门和各学校也要加强本单位“两微一端”(即微信、微博和客户端)的运营管理,充分发挥我市教育系统各单位“两微一端”的作用,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我市教育宣传的大体系。

  (二)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填写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信息表(附件4)、“两微一端”情况表(附件5),通讯员信息表(附件6)和关注“南宁教育”情况表(附件7)于424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

  请各单位和各学校及时部署,切实做好教育宣传的各项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办公室陈妍妤,联系电话:552857018777163811,电子邮箱

   

  附件:1.教育宣传工作计划表

  2.“南宁市教育系统宣传工作群”微信二维码

  3.南宁市教育宣传平台情况及推广要求

  4.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信息表

  5.“两微一端”情况表

  6.通讯员信息表

  7.关注“南宁教育”情况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1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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